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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查桶裝瓦斯 不足近1公斤 | 2014-05-15 |
新北查桶裝瓦斯 不足近1公斤
新北市消保官表示,稽查四十五家桶裝瓦斯業者中,有八家違規偷斤減兩,竟有業者二十公斤裝少裝八百二十公克,讓消保官也直呼離譜。
消保官陳世欽日前會同消防局及經濟發展局前往今天公告日前稽查十五個行政區域四十五家瓦斯行進行行政調查,主要清查各業者液化石油氣重量應與桶裝容器標示灌裝重量等項目。
他表示,共抽驗二百一十八支鋼瓶,其中就有八家業者共二十七支瓦斯鋼瓶,未依規定灌足量液化石油氣重量,違規家數比例達十八%,若依鋼瓶比較違規比例為十二%。
陳世欽說,瓦斯灌裝是可能有誤差,可容許的比例約一%,以二十公斤裝的瓦斯來換算約二百公克,可是有家業者被查獲的瓦斯灌裝不足的重量,竟高達八百二十公克,嚴重偷斤減兩。
他表示,業者涉灌裝液化石油氣銷售重量不足部分,將會依「石油管理法」的規定處以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
他說,另外還有蘆洲區某家瓦斯行,竟在店內存放五十一支桶裝瓦斯,已灌瓦斯儲氣量達一千零二公斤,明顯違反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儲放液化石油氣總儲氣量規定,已移請消防局處理及裁罰。
他強調,消費者換瓦斯時如原瓦斯桶有剩餘殘氣,可以辦理退費。另外,要記得檢視容器安全認可標示有無過期以及瓦斯是否灌足重量,以保障自己權益。
轉載自 台灣新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