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步全國》出租屋沒裝CO偵測器 桃園將開罰 | 2014-06-21 |
《獨步全國》出租屋沒裝CO偵測器 桃園將開罰
最重罰三萬 今可望三讀 七月實施
〔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陳慰慈、楊菁菁、許國楨、何玉華、王俊忠/綜合報導〕國內頻頻發生一氧化碳中毒悲劇,桃園縣政府修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強制規定房東出租住宅必須裝設一氧化碳偵測器,否則罰款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相較於其他縣市僅要求汽車旅館、大型餐廳強制安裝偵測器,桃縣將「出租住宅」納入規範是全國首創,今可望由縣議會審查通過後,七月初公告實施。
桃縣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賴志忠說,現行的消防或建築法規並未強制裝設一氧化碳偵測器,目前全國只有台北、台中、高雄訂有自治條例,規範汽車旅館、大型餐廳等需裝設一氧化碳偵測器,桃縣首創將出租住宅也納入強制裝設範圍。
賴志忠表示,第一階段將先針對縣內各大專院校周邊的學生宿舍主動稽查,第二階段針對整棟出租的大樓進行檢查,至於散居在各社區的零星出租住宅,將透過租屋廣告追查,也歡迎房客檢舉、反映。
他說,一氧化碳偵測器從數百元到二、三千元不等,差別在於靈敏程度,發出警告濃度分別在三十ppm到七十ppm之間,由於一氧化碳濃度到達三百ppm以上才有生命危險,偵測器的主要功用就在於警示。
賴志忠指出,一氧化碳偵測器的裝設方式很簡單,用雙面膠黏在天花板或牆壁即可,距離瓦斯爐、瓦斯熱水器要有一.五公尺距離。
房東反應不一 五都目前無跟進打算
長期在外租屋的大學生謝逸婷、葉哲民都說,加裝一氧化碳偵測器不但保障了房客安全,房子也不會成了「凶宅」,這對房東、房客都是好事,值得推廣。
但房東的立場不一,陳姓房東認為,這些消防安全設備沒有多少錢,保護房客安全也保障房東權益,安全性高的租宅也能提高出租率,何樂不為?但王姓房東抱怨政府找麻煩,安裝要錢、日後維修也要錢。
針對桃園縣要求出租住宅裝置一氧化碳偵測器,包括雙北、台中、台南及高雄等五都官員昨均表示,「目前沒有跟進的打算」,但會把桃園縣的例子做為參考,並加強宣導民眾對一氧化碳中毒的認識及防範。
轉載自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