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鋼瓶串接使用場所 | 2015-06-16 |
 
圖1:瓦斯串接場所安全規範說明
 
【瓦斯管線串接方式及串接場所法令規範】
 (一)瓦斯管線串接方式 
 為不儲備過多瓦斯桶及穩定瓦斯流量,多數店家將瓦斯管線串接採用以量計價。由於液化石油氣係將丙烷及丁烷加壓液化壓縮於瓦斯鋼瓶內,因此連接瓦斯桶之管線應使用耐高壓之管線,如CNS9621、 UL21或CSA Type&Iota CAN1-8.1配管。兩側管線所連接瓦斯桶數需對稱,中間以自動切換調整器連接,然管線連接自動遮斷器及瓦斯流量表,最後連至燃燒設備。 
 (二)串接場所法令規範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73條之1規定:使用液化石油氣容器連接燃氣設施之場所,其使用量不得超過1,000公斤,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使用量在80公斤以上未滿120公斤者:(1)容器應放置於室外。但放置於室外確有困難,且設置防止氣體滯留之有效通風裝置者,不在此限。(2)有嚴禁煙火標示及滅火器。(3)場所之溫度應經常保持攝氏40度以下,並有防止日光直射措施。(4)容器直立放置且有防止傾倒之固定措施。 
2、使用量在120公斤以上未滿300公斤者,除應符合前款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1)容器與用火設備保持2公尺以上距離。(2)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 
3、使用量在300公斤以上未滿600公斤者,除應符合前2款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1)以書面向當地消防機關陳報。(2)設置自動緊急遮斷裝置。(3)容器放置於室外者,應設有柵欄或圍牆,其上方應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並距離地面2.5公尺以上。 
4、使用量在600公斤以上1,000公斤以下者,除應符合前3款規定外,其容器與第1類保護物最近之安全距離應在16.97公尺以上,與第2類保護物最近之安全距離應在11.31公尺以上。但設有防護牆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3款第1目所定書面應記載事項如下: 
1、場所名稱及地址。  
2、場所負責人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3、液化石油氣使用量。 
4、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瓦斯管線洩漏原因】
 一、瓦斯爐具開關故障。 
 二、瓦斯管線磨損、老舊破裂或遭老鼠咬破。 
 三、瓦斯爐具開關未確實關閉。 
 四、使用逾期瓦斯桶。 
 
【防範對策】
 一、瓦斯使用安全 
 (一)瓦斯桶應直立使用,與火源保持適當距離,並放置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 
 (二)使用爐具時,應隨時注意使用情況勿離開;如需離開,應先關閉爐火。 
 (三)燃燒器具、瓦斯調整罰及配管,應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產品,並定期由合格技術人員檢修。 
 (四)不要在通風不良處使用爐火,以避免造成瓦斯燃燒不完全。 
 (五)瓦斯桶要遠離可燃物及火源。 
 二、發現瓦斯漏氣時 
 (一)電器產品不要用,不要按開關。 
 (二)盡速將瓦斯開關關閉。 
 (三)窗戶記得慢慢開,自然飄散戶外才安全。 
 (四)若瓦斯漏氣不止,要拿濕布蓋上去,因瓦斯氣化會吸熱,蓋上後會結冰止漏。 
 (五)馬上通知消防單位及天然氣公司或瓦斯行派員處理。 
 三、購買使用前要注意 
 (一)確定有合格標識卡,標示清楚且均未過期。 
 (二)瓦斯桶有標示瓦斯行商號及電話。 
 (三)瓦斯桶無鏽蝕情況。 
 
【結論】
 「瓦斯本無害,不慎便成災」液化石油氣及天然氣都是屬可燃性氣體,且為日常生活不可缺之生活必需品,一旦發生洩漏情形,極有可能引起燃燒或爆炸造成傷害。因此,不論使用何種燃氣,均應定期請合格之專業人員檢查家中管線及燃氣器具是否有漏氣或故障狀況,才能確保使用安全。同時提醒民眾,在使用這些燃氣器具時應保持良好通風,除減少洩漏蓄積達爆炸下限之危險外,也可降低一氧化碳中毒之機會,保障居家安全。
轉載自消防電子報